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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吃狗肉的思考

几十万年前,人类还以狩猎为生。狼群为生存,与人类抢夺食物,斗争长久且艰苦,二者互相对立,水火不容。直到有一天,某些狼因基因突变,它们的野性不像同类那么强烈,对人类也少了很多攻击性。于是人们就把这些狼圈养起来,并训练它们看家护院。这是一个完全不同与以往的生存模式,它可以与人和平相处,还不用担心忍饥挨饿。当然进化史没有那么和风细雨,家养的狼不断繁衍,其中有些与人亲近的小狼,人们会喂养长大,而充满野性、难以驯服的小狼,就赶尽杀绝。历尽几十万年,在人工干预下一个全新的物种从狼群中脱离出来,这就是“狗”。晚上看到一个关于玉林狗肉节的新闻,很多网友说狗是人的朋友所以不让人们吃。我虽不吃狗肉,但也并不觉得因为它和人亲近而值得尊重。相对于“狗”,它的同类——那些几十万年不改本性、不失自由,依然与恶劣环境抗争的消瘦的狼,不才是天地之灵?不更让我们敬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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